警示案例二、留意細節,提防“老師”
來源:互聯網
案例:陳某添加某陌生人為微信好友后,被拉進一個炒股交流群,群內有“老師”為大家進行股票咨詢,同時“老師”還通過直播間“開課”教授炒股技巧,在聽了幾次課后,陳某感覺“老師”挺有實力,群里很多位網友也多次在群里表示跟著“老師”炒股掙了不少錢,陳某心動,開始跟著“老師”炒股,不久“老師”說國內股市不好做,港股比較掙錢,想做的請加助理老師開戶,陳某開完戶后根據助理老師給的賬號和網頁鏈接開始操作,只是資金轉入需要通過手機網銀將錢轉入助理老師給的企業賬戶,陳某在轉彎資金后不久,網站鏈接無法打開,微信群解散、好友、“老師”均無法聯系。
風險提示:天上不會掉餡餅,“老師”不會無償為你服務,證券交易轉賬是銀證轉賬不需要第三方賬戶。
溫馨提示:不亂加微信群,買賣港股請開通“深港通”“滬港通”賬戶,證券期貨開戶請找正規機構。